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

岁末年初,历来是安全事故多发期。黑龙江七台河矿难教训还在总结,又闻河北唐山刘官屯矿难,再传河南寺 沟煤矿透水事故;吉林辽源医院大火刚灭不久,广东中山酒吧火灾接踵而来;震惊全国的松花江水污染仍在处理, 广东北江又出现令人惊忧的污染事件。

“魔鬼就在细节中”,思想上的一时疏忽,工作中的丝毫大意,导致血淋淋的矿难、逝者家属的悲痛、城市大 停水的不便、火烧医院的惨烈,这些不幸屡屡敲击着我们紧绷的神经,由此,我们认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刻不 容缓。

重特大事故在岁末年初频发,这其中的原因值得我们深思。分析安全事故的原因,我们不难发现,不少安全事 故的发生不是思想不重视,而是制度没落实;不是监管不到位,而是利益驱动使然;不是天灾,而是人祸。这种在 生产中只看到利润看不到职工,只看到金钱看不到生命,只见物不见人的观念,与时势不符,与中央精神相逆,必 须得到彻底纠正和全面清理。人民是社会的主人,“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”。面对安全事故多发势头,我们必须树立 以人为本的安全观。对重特大安全事故,党中央高度重视,胡锦涛总书记、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 要指示,始终关心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。“对矿工负责,对人民负责,对后代负责”,温总理去年元旦赴陕西陈家山 煤矿慰问矿难家属时的讲话,让人记忆犹新。

中央的要求和目的很明确,就是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,举一反三,采取切实有效措施,坚决遏制重 特大事故多发势头。

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,就必须加强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和监督。我们在忙于制定制度的同时,要更加注重制 度的执行和监督。对那些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的人严加惩罚,使其付出沉重的代价。

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,就必须摆正人与发展的关系。发展为了人民,发展依靠人民,发展的成果让人民共享。 作为官员必须真正做到“权为民所用、情为民所系、利为民所谋”,作为企业绝不能忽视安全,唯利是图,本末倒 置。

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,就必须鞭挞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。如果各级主管部门不落实中央政令,不切实转变作 风,抓工作不能停留在开会、发文件上,不善抓不善管,没抓实没抓严,无法消除法律政令的“肠梗阻”现象,就 无法维护人民的利益、法律的尊严和政府的权威。

国家需要发展,社会需要和谐。搞好安全生产,减少伤亡事故,是当下人民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利 益问题。确保群众过个欢乐、祥和、安定的节日,是我们各级政府承担的责任,也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。

总之,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,对推动我国经济社会转入科学发展轨道走上社会和谐之路,推进全面建设小康 社会,意义重大而深远.

results matching ""

    No results matching ""